监理日志填写规定
1、基本要求
(1)监理日志应由本项目各专业监理人员填写,使用统一印制的《 监理日志》。
(2)填写用词要言简意赅,书写要清楚工整,每日下班前完成当日的监理日志记录,当一页无法完全填写当日全部内容时,可在当页背面或后续页继续填写,并由填写人签名。
(3)监理日志的内容要真实、详细、数据准确,不仅要前后闭合,而且要与监理通知单、旁站记录见证取样登记台账、验收检查(检测)记录、例会纪要、设计变更及相关报验资料等内容相一致。
(4)只要施工现场当日有施工活动,就必须每天记录;工程停工时,应有停工记录。
(5)监理日志由专人妥善保管,待工程竣工后统一交公司归档。
2、监理日志必须记录的内容
(1)日期、天气情况、当日气温;
(2)当日施工情况:主要施工内容及完成情况,主要工程材料、设备的进场情况;安全、文明施工情况;
(3)当日监理工作情况(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旁站、见证、巡视、平行检验或验收情况) ;
(4)当日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;
(5)其它事项(包括外部检查,来访和会见,工地有关问题协调情况等)。
3、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监理日志内容, 全面了解监理工作情况。
《监理通知单》签发规定
1、签发《监理通知单》的条件
(1)出现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、构配件、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;
(2)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时;
(3)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;
(4)实施监理过程中,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;
(5)其它需要签发《监理通知单》的事件。
2、签发《监理通知单》基本要求
(1) 签发的《监理通知单》编号应连续,每份《监理通知单》均应有回复单并对回复的内容进行查验复核,能逐条闭合并签字完整。
(2)《监理通知单》表述的内容必须清楚、语言规范、处理意见明确。(3) 签发《监理通知单》时注意时效性,应及时签发,必要时把签发时的具体时间签清楚。
3、签发《监理通知单》的注意事项
在撰写《监理通知单》时,一方面要坚持原则,分清责任,既要提出问题所在,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要求和应当达到的目标;另一方面, 内容应准确、完整、条理性强、表达清晰且要符合一定的格式要求。
(1)《监理通知单》在用词上要区别对待。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,应分别采用“必须”、“严禁”、“应”、“不应”、“不得”或“宜”、“可”、“不宜”等,和规范的用词一样, 保持严肃与严谨的态度。
(2)存在问题部位的表述应具体。如问题出现在主楼三层楼板某梁的具体部位时应注明:“ 主楼三层楼板⑥轴、(A) ~(B)列L5梁”。
(3)用数据说话,详细描述问题存在的违规内容。一般应包括监理实测值、设计值、允许偏差值、违反规范名称及条款等,如:“梁 钢筋保护层厚度局部实测值为18mm,设计值为25mm,已超出允许偏差±5mm,违反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5.5.2条款规定”。
(4)要求承包单位的整改时限应叙述具体,如:“收到本通知48小时内"。
(5)要求承包单位在《监理通知单》回复时,针对提出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,并阐述整改采取的措施、整改经过和整改结果等。
(6)要求承包单位采取预防措施,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。
(7)签发和签收时间应具体,特殊事件宜详细到分钟,如:“2019年7月10日上午9: 30监理签发,上午9: 35承包单位负责人签收”。
(8)反映的问题如果能用照片予以记录,应附上照片。